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癫痫病治疗中减停的注意事项

来源:成都神康癫痫医院 更新时间:2012-09-06

昨日,一位男性癫痫患者拨打热线向医生询问了以下问题:“我服用抗癫痫物1年了,癫痫病也没有发作。长期服让我食欲下降,请问医生我什么时候能减或停,减、停原则或注意事项有哪些呢?”成都癫痫病医生给予了详细解答,我们来分享下:

何时减、停是患者从治疗开始就非常关心的问题,也是临床医生非常难回答的问题。现有证据显示,70%-80%的癫痫患者经物治疗癫痫病后发作可以得到控制,其中超过60%的患者在撤除物后仍然无发作。在开始减后的2年之内,约30%的患者可能再次发作,绝大部分发作出现在开始减的初9个月内。癫痫病治疗中减停的注意事项有:

(一)患者在物治疗的情况下,2-5年以上完全无发作,一般情况下可以考虑停

(二)患者经较长时间无发作,仍然面临停后再次发作的风险,在决定是否停之前应评估再次发作的可能性。脑电图始终异常、存在多种发作类型、有明显的神经影像学异常及神经系统功能缺损的患者,复发率明显升高,应延长服时间。

(三)不同综合征预后不同,直接影响停后的长期缓解率。如儿童良性癫痫综合征,1-2年无发作就可以考虑停;青少年肌阵挛癫痫即使5年无发作,停后的复发率也很高。

(四)停过程应该缓慢进行,可能持续数月甚至1年以上。为了避免停可能出现的戒断综合征,如焦虑、惊恐、不安、出汗等,停过程应该更加缓慢。

(五)多联合治疗的患者,每次只能减掉一种物,并且撤掉一种物之后,至少间隔1月,如仍无发作,再撤掉第二种物。

(六)如果在撤过程中出现发作,应停止撤,并将物剂量恢复到发作前的剂量。
特别提醒:即使医生在此做了解答,患者也不应因此自己决定是否可以减或停,医生当面的诊断才是科学的。患者看再多的文章都不如来正规、专业的医院向医生当面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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